武漢認定144平米以下為普通商品房 可享受契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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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6 17:00

  •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且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商品住房,将被認定為普通商品住房,享受1.5%的交易契稅。

    觀點地産網訊:7月26日,武漢市房管局發布通知,自7月27日起,武漢市範圍内,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且單套面積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商品住房,将被認定為普通商品住房,享受1.5%的交易契稅。

    按照現行標準,中心城區普通商品住房需滿足:總價140萬元以内、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内、小區建築容積率1.5以上三個條件,遠城區普通商品住房則必須是總價90萬以内、容積率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以内。

    雖然普通商品住宅的稅率未發生變化,但標準放寬後,将使更多家庭在房屋交易時享受到相應的稅收優惠。以契稅為例,按新標準從非普通住房劃分為普通住房後,意味着契稅将從3%降低至1.5%。

    武漢市從2005年首次制定普通商品住房標準以來,首次将普通商品住房標準取消了對房屋總價指標的限制,僅以容積率和面積作為普通住房標準的認定條件,實際上是将高檔房主要定義為密度較低的别墅區和大戶型,而單價漲跌将不再是評判住房高檔與否的因素之一。

    相關人士解釋,這将使更多家庭能夠享受稅收優惠,減輕購房成本,提高支付能力,進一步支持居民家庭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

    據了解,武漢上半年GDP(國民生産總值)比去年同期增長8.7%,但樓房的平均樓面地價同比卻上漲了52.7%。

    同時,新標準将以房産網簽備案時間為準,7月27日前已網簽備案的仍按原標準執行。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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