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地産企業所得稅預售收入的計稅毛利率由20%調整為15%,非普通標準住宅、非住宅(商業用房、車庫等)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調至2%。
觀點地産網訊:2月15日,重慶地稅局發布《重慶市地方稅務局貫徹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落實涉企政策促進經濟平穩發展意見的通知》。其中,涉及房地産企業所得稅調低、土地稅、房産稅、土地增值稅等多方面内容。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通知,地稅局要求對房地産企業所得稅預售收入的計稅毛利率由20%調整為15%(經濟适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項目仍執行3%);非普通標準住宅、非住宅(商業用房、車庫等)土地增值稅預征率下調至2%。
此外,房地産項目規劃用于學校(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部門)建設的用地,暫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房地産企業待售開發房産、車庫,未納入固定資産管理且未使用、未出租的,不征收房産稅。
另,從2016年度起,企業擁有的投資性房産可選擇按原值或按租金計征房産稅,但租金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按原值計征房産稅。
企業發生股權變動,未導致房地産權屬轉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稅,企業後續轉讓房地産,按土地的歷史成本确認土地增值稅扣除項目。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