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此次口徑與此前1月23日、2月6日的公告口徑基本一致。均稱停牌期間,公司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的相關工作正常推進,取得了一定進展。
觀點地産網訊:2與19日晚間,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最新關于重大資産重組停牌進展公告。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公告,萬科A自2015年12月18日停牌以來,已多次披露了重組及停牌的相關進展。
萬科此次口徑與此前1月23日、2月6日的公告口徑基本一致,稱停牌期間,公司重大資産重組事項的相關工作正常推進,取得了一定進展。現公司已與一名潛在交易對手簽署了一份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作意向書。公司除與前述潛在交易對手繼續談判之外,還在與其他潛在對手方進行談判和協商。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此前報道,萬科因籌劃重大資産重組事項,公司A股股票自2015年12月18日下午13:00起開始停牌。
至12月25日,萬科曾宣布就有關可能交易與一名潛在交易對手簽署了一份合作意向書,該備忘錄旨在列出雙方就拟議交易原則上的初步意向,具體為潛在賣方将出售,並且萬科将購買潛在賣方持有的目標公司權益。而萬科拟以新發行股份方式(A股或H股)及現金支付方式,收購潛在賣方持有的目標資産。
及至2016年1月15日,萬科披露了《關于籌劃重大資産重組停牌期滿申請繼續停牌公告》。萬科彼時表示,因本次籌劃的重大資産重組極為復雜,涉及境内外多項資産、多個相關方,公司與多個潛在交易對手方已持續進行談判和協商,截至目前具體交易對價、支付方式、交易結構、目標資産具體範圍等仍在談判過程中。又因涉及的資産、業務、财務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較大,萬科稱相關工作難以在2016年1月18日前完成並實現A股復牌。
萬科同時承諾,公司預計自停牌首日起不超過3個月的時間内,即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與格式準則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要求的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個月内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籌劃重組事項或申請A股股票復牌,或發布終止重大資産重組公告並復牌且同時承諾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個月内不再籌劃重大資産重組。
1月29日晚間,萬科發布關于萬科A繼續停牌相關事項的董事會決議公告,計劃于在3月18日前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繼續停牌籌劃重組事項。萬科表示,若未能在2016年3月18日前披露重大資産重組預案或報告書或者復牌,則繼續停牌至2016年6月18日。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