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復:原則同意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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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9 11:28

  • 哈長城市群是以哈爾濱、長春為核心城市,輻射周邊吉林、大慶、齊齊哈爾,牡丹江,延吉,四平等城市的城市群帶,為國家發改委跨省區城市群規劃9大區域性城市群之一。

    觀點地産網訊:2月29日,國務院就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報送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送審稿)的請示》作出批復,原則同意《哈長城市群發展規劃》,並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國務院批復中提到,該規劃的實施要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緊抓實施“一帶一路”建設戰略和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機遇,完善城市治理體繫,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統籌空間、規模、産業三大結構,科學規劃城市空間布局,實現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産業協調發展、生态環境共建、開放合作共赢、公共服務共享,探索糧食主産區新型城鎮化道路,努力将哈長城市群建設成為具有重要影響力和競争力、宜居宜業的綠色城市群。

    此外,吉林、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具體方案和專項規劃,把《規劃》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同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将按照職能分工,密切與吉林省、黑龍江省的溝通協調,在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指導和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問題,為哈長城市群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資料獲悉,哈長城市群是以哈爾濱、長春為核心城市,輻射周邊吉林、大慶、齊齊哈爾,牡丹江,延吉,四平等城市的城市群帶,為國家發改委跨省區城市群規劃9大區域性城市群之一。

    2015年年初,發改委表示要打造20個城市群,包括5個國家級城市群、9個區域性城市群和6個地區性城市群,並表示在2015年底前完成20個城市群規劃並報送國務院審定。

    後2015年9月30日有媒體消息稱,國家發改委正在編制哈長城市群規劃,将年底完成並随後上報至國務院。規劃将在基礎交通、信息工業、現代服務業等産業内容做部署。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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