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去年有6544套保障房被違規銷售或出租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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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 12:01

  • 2015年有5.89萬戶不符合條件的城鎮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補貼6046.25萬元、住房3.77萬套,有19萬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滞後等不能及時交付使用,有6544套住房被違規銷售或出租經營。

    觀點地産網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于6月29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上報告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會中,劉家義表示,2015年有5.89萬戶不符合條件的城鎮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補貼6046.25萬元、住房3.77萬套,有19萬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滞後等不能及時交付使用,有6544套住房被違規銷售或出租經營。

    劉家義介紹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情況。他稱,從全國審計情況看,2015年,各級财政對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的投入分别比上年增長17%、40.6%;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家庭和完成改造農村危房戶數分别增長17%、62%,有效改善了城鄉居民居住條件。

    另外,他還指出,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三個方面。一是有關政策落實不到位。補助和待遇分配方面,有5.89萬戶不符合條件的城鎮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補貼6046.25萬元、住房3.77萬套;财稅金融支持政策方面,棚改貸款等融資有258億元被加收中間費用或未享受優惠利率。此外,審批綠色通道政策執行不到位,加之監管不嚴格,1339個市縣有4287個項目(占抽查項目的29%)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未依法招投標等問題。

    二是有140多個單位和180多戶補償對象騙取套取财政資金。其中,有184戶家庭和3個單位通過編造産權資料等騙取征地拆遷補償9617.88萬元。

    三是有866個市縣存在資金閑置或住房利用不充分等問題。審計發現,至2015年底,有748個市縣結存結轉專項資金共計603.55億元(相當于其當年投入的3%),其中478.6億元閑置逾1年;有19萬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滞後等不能及時交付使用,還有6544套住房被違規銷售或出租經營等。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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