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出台去庫存措施 壓力過大城鎮将減少或停止商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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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09:31

  • 在房地産去庫存用地調整方面,廣西将根據商住房地産庫存情況,分類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商住房地産供應計劃。

    觀點地産網訊:近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出台穩增長、降成本措施,其中包括優化用地審批流程,加大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市場培育,加大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加快房地産去庫存用地調整,規範房地産企業用地分割、合並和調整邊界,降低工業項目用地成本等10個方面。

    在房地産去庫存用地調整方面,廣西将根據商住房地産庫存情況,分類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商住房地産供應計劃。

    庫存壓力過大的城鎮将減少或停止商住供地,供應明顯偏多或在建項目用地規模過大的市、縣,通過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引導未開發商住房地産用地轉型利用,用于國家支持的新興産業、養老産業、文化産業、體育産業等項目開發建設。

    此外,廣西明确,單獨選址的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涉及占用基本農田但可以從規劃多劃定的基本農田中核銷的,其用地視為符合規劃;優先保障對穩增長、促投資成效明顯的重大項目用地指標,對脫貧攻堅項目用地指標應保盡保;簡化用地指標申請程序,實行用地指標網上預申請。

    支持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的單位利用存量房産或原有土地興辦健康、信息、研發、文化創意、設計等服務業,在符合規劃前提下,其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可辦理用地手續。

    支持利用工業企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建設物流設施或提供物流服務,鼓勵以租賃方式供應流通業用地。

    對利用存量房産、土地發展新産業新業态的,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

    鼓勵工業用地采取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供應。

    對原出讓或劃撥的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原用途的前提下,經批準在原用地範圍内新建、改建、擴建的工業項目,且投資強度、建築容積率等指標符合規定的,其增加建築面積部分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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