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10月1日起,全省各市、縣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付,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
觀點地産網訊: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綠色建築和建築工業化發展的實施意見,将于10月1日起,全省各市、縣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全部實行全裝修和成品交付,鼓勵在建住宅積極實施全裝修。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該意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公告還指出,今年浙江全省新建項目裝配式建築面積達到800萬平方米以上,其中裝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築(不含場館建築)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2017年1月1日起,杭州市、甯波市和紹興市中心城區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項目,全部實施裝配式建造;到2020年,實現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比例達到30%。
公告還要求,各設區市應在2016年底前完成綠色建築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各縣(市)應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
以及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商品房項目,牆體預制部分的建築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築面積的3%—5%)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同時滿足裝配式建築和住宅全裝修要求的商品房項目,牆體預制部分的建築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築面積的5%)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具體辦法由各地政府另行制定。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