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廈門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産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觀點地産網訊:3月24日,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實施。
根據通知,廈門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産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具體通知事項如下:
一、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三、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産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産交易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範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五、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産權證的房産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内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産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産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産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六、業主、房地産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七、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别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並将相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台;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