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加快棚戶區、城中村、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
觀點地産網訊:3月27日下午,中國政府網發布消息,《汕頭市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2017年修訂)》(以下簡稱《總體規劃》)已獲國務院批復。
批復表示,在《總體規劃》确定的2245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範圍内,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根據市域内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重點鎮,優化村鎮布局,加強對村鎮建設的指導,促進城鄉一體化和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強與潮州、揭陽分工合作,推進汕潮揭一體化發展。
批復提到,到2020年,汕頭市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22萬人以内,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05平方公里以内。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确定的建設用地範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要根據汕頭市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以及《總體規劃》确定的城市空間布局,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緊湊布局。
批復還提倡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目標納入近期建設規劃,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給規模、區位布局和相關資金投入。加快棚戶區、城中村、城鄉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城市的實際需要與可能,穩步推進城市有機更新。
此外,批復還強調認識、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並且完善城市基礎設施體繫,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