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房及車位實行“一價清” 不得超備案價格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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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4 20:19

  • 《通知》規定,房地産企業對外銷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庫(位)等附屬設施,實行“一價清”制度,不得超備案價格銷售。

    觀點地産網訊:近日,上海市住建委聯合上海市物價局發布《關于加強商品住房及其附屬地下車庫(位)等設施銷售監管的通知》。

    觀點地産新媒體查閱相關文件,《通知》規定,房地産企業對外銷售商品住房及其地下車庫(位)等附屬設施,實行“一價清”制度,不得超備案價格銷售。

    除房屋和車庫(位)等附屬設施價款外,房地産開發企業和其他單位、個人不得向購房人收取電商費、團購費、茶水費等其他任何價款或費用,不得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

    《通知》強調,對未出售的車庫(位)等附屬設施,房企應當出租給本項目内的業主、租賃人使用,不得以只售不租等理由拒絕出租。

    《通知》表示,對違反規定的開發商,監管部門将暫停其網簽資格,情節嚴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並列入上海市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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