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市新政:購買新建商品房未滿兩年不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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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4 09:26

  • 通知要求,福清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此外,首次開盤住宅項目備案均價嚴格落實政府控價目標。

    觀點地産網訊:日前,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福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強化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福清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此外,首次開盤住宅項目備案均價嚴格落實政府控價目標。通知要求自7月26日起執行,具體通知如下:

    一、完成全年公共租賃房源籌集和分配任務。2017年,我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任務332套、分配任務283套。其中建設任務全部安排在“石井小區”項目;分配任務分為上半年分配55戶,下半年分配228戶。下半年具體分配任務分解到七個街道,其中:玉屏街道100戶,龍山街道40戶,龍江街道9戶,音西街道40戶,宏路街道15戶,石竹街道15戶,陽下街道9戶。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應。2017年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達到1896畝。

    三、首次開盤住宅項目備案均價嚴格落實政府控價目標。新建商品住宅項目首次開盤申請價格備案按照同區域、同品質、同類型備案均價确定首次備案價格,确保我市2017年每月商品住房網簽備案均價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商品住房價格水平。

    四、執行差别化住房信貸和房源信息編碼政策。各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的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市住建局和市國土局抓緊建立産權信息互通平台,盡快落實房源信息編碼。

    五、嚴格執行限轉售政策。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凡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動産權證未滿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

    六、開展房地産市場檢查整規工作。由市住建局牽頭發改局(物價局)、市場監管局進一步加大房地産市場檢查整規力度,提高檢查頻率,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查處房地産企業、房産中介機構違法違規預售、捂盤惜售、虛假廣告、不執行明碼標價、一房一價、不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方案等行為。嚴密監控房地産經營市場,發現對房地産市場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情形,包括惡意哄擡房價、發布虛假廣告、制造市場恐慌、炒買炒賣等違法違規行為,立即曝光,頂格處罰。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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