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售房。
觀點地産網訊:9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發文——《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穩定住房市場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根據通知,在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長安區行政管理區域及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生态區、航天基地、國際港務區、沣東新城等開發區規劃區域範圍内,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售房。
在上述區域範圍内無住房且能夠提供2年以上(含2年)人上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購買1套住房。經批準引進的各類人才購買自用住房的,不受限購政策限制。
另外,将繳存職工家庭申請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的最高額度由75萬調整為65萬;将最低繳存時限由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調整為連續足額繳存1年以上,並停止辦理試行的商轉公貸款業務。
為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通知表示,将大力推進“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等土地出讓競價方式,有序實施20%左右的住宅用地用于公租房建設,20%左右的住宅用地用于限地價、限房價的“雙限房”項目。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