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兩年間,福晟借殼佑威國際的重大資産重組一直未獲突破性進展。
觀點地産網訊:9月26日晚間,佑威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公司向香港聯交所重新提交第四次新上市申請。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2015年10月底,佑威國際向福晟董事局主席潘偉明收購持有長沙六項物業發展項目的隆通全部股權,交易金額19.42億元。
當時佑威國際将透過按每股0.22港元發行17.32億股新股,發行價較停牌前折讓70.27%,發行7.84億人民币三年期可換股債券,轉換價0.17952元人民币;及就余款6億元以現金或承兌票據支付。
此外,公司正與多家證券行就股份配售及可換股債券配售事項磋商及落實協議之條款,預期集資金額分别約6億元及4億元。
完成後,建議将中文名稱更改為“福晟國際控股集團”,以反映公司計劃除經營批發及零售時裝之現有業務,專注物業發展新業務。
但此後兩年間,福晟借殼佑威國際的重大資産重組一直未獲突破性進展。
其中今年2月下旬,佑威國際宣布下調收購長沙物業項目總代價及配售股份,以及更改公司名稱等。其中就收購福晟于湖南省長沙市多個物業項目的總代價下調至15.11億港元;同時配售本金額不多于2億元可換股債券。
上述收購事項構成上市規則項下第14.06(6)(a)條項下佑威國際的反收購,收購事項須待上市委員會批準該公司提交新上市申請後,方可坐實。
資料顯示,佑威國際分别于2016年8月12日向聯交所提交第二次新上市申請;及2017年3月23日向聯交所提交第三次新上市申請。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