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轄城六區新購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自取得《不動産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2年方可交易轉讓。
觀點地産網訊:近日,太原市出台二手房“限售令”,規定取得産權證兩年内的住房不得交易轉讓。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查詢,太原市房管局發布《關于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轉讓的通知》,其中規定,從通知印發當日起,太原市轄城六區新購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自取得《不動産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滿2年方可交易轉讓。拆遷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以及繼承、離婚分割、直繫親屬間贈與和轉讓不受此項規定限制。
同時,建立二手房短期交易轉讓審查機制,對取得《不動産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未滿2年、但因債務糾紛等特殊原因确需交易轉讓的,經審查同意後方可交易轉讓。
除了太原,昆明、紹興、三亞等也均于近日加入限售隊伍。
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宣布在昆明市呈貢區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浙江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紹興國土資源局發布《關于保持和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指出從10月13日起,在紹興市區(越城區、柯橋區、上虞區、袍江開發區、濱海新城)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轉讓,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海南三亞房地産交易中心發布通知,非海南省戶籍居民家庭及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