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建設單位在銷售時确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産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觀點地産網訊:5月26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正式發布《關于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北京市曾于5月7日就該通知公開征求意見。
北京市住建委稱,在5月7日至14日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136條。普遍認為《通知》是落實“房住不炒”的具體措施,有利于保護剛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了對不收購轉化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過捆綁精裝修等方式變相漲價、以及房屋質量方面的顧慮等問題,建議加強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
因而,相比起之前的征求意見稿,正式文件中對不轉化的限房價項目增加以下内容:“開發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挂牌文件中關于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确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産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此外,《通知》中主要規定,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銷售限價與評估價比值高于85%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按限價規定自行銷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産權住房。
文件中提到,比值高于設定比例的,由開發建設單位面向具備本市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所售住房為商品房,但應取得分戶不動産登記證書或契稅完稅憑證後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
比值不高于設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産權住房,購房人獲得銷售限價占評估價比例部分的産權份額,剩余比例産權相應轉化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産權份額。
設定比例暫定為85%,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市場變化和銷售情況适當調整。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