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強調,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币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觀點地産網訊:8月29日,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取消棚改項目貨币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的通知》。通知強調,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币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2016年1月1日起,長春啟動征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征收人征收房屋時不再采取原地建設回遷安置用房,而直接采用貨币補償款方式,由棚戶區被征收人(以下稱被征收人)自行選擇購買商品住房,或由征收人統一購買商品房進行異地安置。
貨币化安置包括政府搭橋組織購買、政府直接購買和直接貨币補償三種形式,具體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選擇。
政府搭橋組織購買是指被征收人持征收部門出具的購房券通過政府搭建的房源信息平台自主選擇購買商品住房;政府直接購買是指政府在同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基礎上,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直接貨币補償是指征收部門将補償資金一次性支付給被征收人。
其中,政府搭橋組織購買和政府直接購買的房源包括商品房(現房和期房)、二手房以及土地收儲部門和開發企業建設的回遷空置房屋。
而今年8月29日,長春市人民政府表示,為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穩定商品房銷售價格,鼓勵被征收人選擇房屋安置,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币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8月13日,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同樣就取消棚改項目貨币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發布相關通知。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