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誰持有、誰管理”的原則,明确公租房産權單位是公租房使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建立專項管理制度並配備管理專員。
觀點地産網訊:11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公租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督管理力度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通知》),進一步強化對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行為的監督管理。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 《通知》重點從落實産權單位管理責任、強化管理部門監管職責等9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完善公租房使用監管的長效機制。
其中,《通知》強調要切實落實公租房産權單位管理責任。按照“誰持有、誰管理”的原則,明确公租房産權單位是公租房使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要求建立專項管理制度並配備管理專員。
《通知》指出,要強化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監管職責。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負做好轄區内公租房項目使用監管和保障家庭資格管理工作。對于存在違規行為的公租房家庭,應由承租家庭申請地所在區住保部門依照規定取消保障房資格,5年内不允許再申請公租房及共有産權住房,並将違規家庭基本信息、違規行為、處理結果等内容通過政府官方網站予以公布。
《通知》表示,要嚴厲打擊中介機構代辦公租房經紀業務。對提供公租房轉租、轉借等經紀業務的機構和從業人員予以從重處罰。
《通知》提出,要大力整頓網絡平台發布公租房轉租信息。各區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公租房産權單位要及時關注主要網絡平台中發布的疑似公租房轉租信息,並開展調查核實工作。
《通知》倡議,全面加強信息技術手段推廣應用。要求納入市保障房建設計劃的公租房項目全面采用人臉識别、智能門鎖等技術,強化人臉識别等技術措施與門禁相結合,實現非承租家庭成員不得随意進入樓棟單元門。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