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頒令将新昌營造廠呈請及新昌營造廠(亞洲)呈請的聆訊進一步延期至2019年5月15日。
觀點地産網訊:1月29日晚間,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宣布,1月2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舉行的聆訊上,香港高等法院頒令将新昌營造廠呈請及新昌營造廠(亞洲)呈請的聆訊進一步延期至2019年5月15日。
另外,進一步延期委任中瑞嶽華( 香港 )會計師事務所馬德民及黎頴麟為聯合及若幹臨時清盤人,直至香港高等法院進一步頒令。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1月24日,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宣布已向百慕達最高法院遞交一份申請,尋求百慕達法院向香港高等法院發出呈請函以追認共同臨時清盤人的委任。
于2019年1月24日及25日(百慕達時間)舉行的聆訊上,百慕達法院将有關申請的聆訊延長至2019年2月19日(百慕達時間)。
與此同時,新昌集團将繼續停牌。
另據了解,1月23日,新昌集團發布公告稱,該公司2018年票據及2019年票據已于到期後退市。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