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考慮法律及專業意見後,新昌集團于2019年8月19日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向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秘書提交書面申請,以復核取消上市決定。
觀點地産網訊:8月20日晚間,新昌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聯交所決定取消新昌集團的上市,而該公司已于8月19日提交書面申請,以覆核取消上市決定。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8月9日,新昌集團收到聯交所發出的函件,表示由于該公司證券的買賣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暫停,且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前恢復,因此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決定取消該公司的上市。
函件指出,新昌集團股票上市的最後一天為2019年8月23日,股票上市将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9點起取消。
公告披露,經考慮法律及專業意見後,新昌集團于2019年8月19日根據上市規則第2B.06(2)條向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秘書提交書面申請,以覆核取消上市決定。
值得一提的是,新昌集團的股份及債務證券自2017年4月3日起已暫停買賣,此次的公告表示,新昌集團的股份及債務證券将繼續暫停買賣以待刊發進一步通告。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