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明情況並在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内完成補繳。
觀點地産網訊:2月21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受疫情影響有關公積金補繳、調整公積金還貸時間、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等方面。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受疫情影響的人群,可申請調整公積金還貸時間,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内還清本息,不作逾期處理;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明情況並在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内完成補繳;而企業可申請調整公積金繳存比例或暫緩繳存公積金。
具體有關通知如下:
一、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一線醫務人員等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可申請靈活調整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安排,在疫情防控解除後6個月内還清疫情期間所欠的貸款本息,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
二、在疫情防控期間,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時限要求的,可延期至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内辦理。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自願繳存個人因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說明情況並在疫情防控解除後3個月内完成補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權益。
四、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産經營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辟綠色通道,加快受理審批。
五、疫情防控期間,繳存單位和職工可通過微信公衆号、網上辦事大廳、粵省事、政務平台等線上渠道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對無法線上辦理的,單位、職工應合理安排時間,盡量于疫情解除後再到現場辦理。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