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積金繳存人于肇慶購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观点网

2020-04-10 19:46

  • 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内無自有産權住房,在肇慶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觀點地産網訊:4月10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我市繳存人在肇慶市構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該通知目的為推動廣州肇慶兩市加強合作,促進廣州市繳存人在肇慶居住生活便利化。

    經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四屆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内無自有産權住房,在肇慶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頻次、額度、程序等按照《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據悉,于2018年12月24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便發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該辦法放寬了異地購房提取使用廣州公積金的範圍。繳存人及配偶在廣州市無自有産權住房的,在毗鄰廣州的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6個城市購買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廣州公積金。

    換言之,繳存人及配偶在廣州市内無房,繳存人戶籍在A市,其配偶戶籍在B市,則繳存人在廣州、A市、B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可申請提取廣州公積金。該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審校:徐耀輝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樓市

    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