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城房産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于本年内向杭州新明提出訴訟,要求判令杭州新明向原告支付應欠委托管理服務費用、其員工薪酬福利及截至2020年3月31日違約金合計人民币68,652,422元。
觀點地産網訊:12月1日,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一篇關于公司陷入訴訟的公告。
公告指出,于2020年9月8日,經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杭州新明于該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藍城房産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應欠委托管理服務費及其員工薪酬福利合計人民币24,688,136元,並支付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違約金人民币13,187,500元,及自2020年4月1日起至上述款項清償之日止的違約金以每日萬分之三計算及支付。另外杭州新明需分擔法院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費用合計人民币217,429元。
新明中國表示,集團反對該判決並正準備上訴有關工作。
此前,根據于2016年9月雙方簽訂的《房地産項目委托管理合同書》,約定委托原告藍城房産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于杭州進行開發建設管理,于雙方完成确認原告所提供的服務程序後,以物業銷售額若幹百分比並按合同支付時間支付委托管理服務費及承擔原告員工的薪酬福利。
藍城房産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于本年内向杭州新明提出訴訟,要求判令杭州新明向原告支付應欠委托管理服務費用、其員工薪酬福利及截至2020年3月31日違約金合計人民币68,652,422元,同時違約金應具體計算至杭州新明實際償還上述欠款之日止,以及要求判令杭州新明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該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于2020年4月17日在法院立案,並于2020年8月6日進行公開開庭審訊。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