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融資将悉數償還集團須于2021年4月12日到期悉數償還剩余金額為3.77億美元及15.615億港元的雙貨币三年期貸款,以及支付集團的一般公司資金需要。
觀點地産網訊:4月8日,金鷹商貿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表示,4月7日,由(其中包括)金鷹貿易(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作為借款人,金鷹商貿集團及其若幹附屬公司作為擔保人,以及一個由銀行組成的銀團作為貸款人訂立的融資協議。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該融資将悉數償還集團須于2021年4月12日到期悉數償還剩余金額為3.77億美元及15.615億港元的雙貨币三年期貸款,以及支付集團的一般公司資金需要。
此外,上述融資須于2024年4月5日到期悉數償還。
根據融資協議的條款,在以下情況下即屬(其中包括)違約事件,倘若王恒于該融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仍未獲償還的任何時間,不再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實益權益不少于51%;不再公司的單一最大股東;不再為公司的董事長兼執行董事;或維持擁有公司的管理控制權或擁有權利決定董事會過半數成員的組成。
于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時,所有貸款連同累計的利息及該融資項下其他累計款項可能需即時到期償還。
于公告日,金鷹商貿集團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王恒間接控制及實益擁有公司已發行股本67.74%。只要産生相關責任之情況繼續存在,公司将繼續遵守上市規則第13.21條項下披露規定。
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