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廣廈因債務擔保被列為共同被告 質押物為浙商銀行7826萬股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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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8 18:55

  • 若浙江廣廈最終需承擔償還責任,該公司持有的浙商銀行7,825.56萬股股權作為質押物,可能會被債權人申請處置,相應處置價款歸債權人所有,該公司資産也可能被債權人申請執行。

    觀點地産網訊:9月8日,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擔保事項的進展公告。據悉,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簡稱“廈門國際”)因與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債務糾紛于2020年9月2日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浙江廣廈股份有限公司為部分債務提供擔保被列為共同被告。

    上述案件已于2021年3月2日開庭審理,並于2021年3月31日判決。2021年8月20日,廈門國際在京東網資産競價網絡平台對持有的廣廈控股金融債權進行公開挂牌競價,與浙江廣廈相關的涉訴債權亦在本次拍賣範圍内,拍賣已成交。

    近日,廈門國際已将與廣廈控股簽訂的編号為GRS16277的授信合同(協議)向下的全部權利依法轉讓給信達資産。廈門國際對浙江廣廈為上述授信合同(協議)設置的編号為GRS16277-1的《股權質押合同》、編号為GRS16277-2的《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同時轉讓給信達資産,請浙江廣廈立即向信達資産履行上述擔保義務。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若浙江廣廈最終需承擔償還責任,該公司持有的浙商銀行7,825.56萬股股權作為質押物,可能會被債權人申請處置,相應處置價款歸債權人所有,該公司資産也可能被債權人申請執行。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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