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對債務清償期限進行調整,置換後債務本金期限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5年期滿,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可協商繼續展期。
觀點地産網訊:12月3日,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就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券持有人就債務重組相關問題進行解答。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獲悉,9月30日,華夏幸福公布了《華夏幸福債務重組計劃》,主要涉及幾點。
其中,債務清償方案包括華夏幸福2192億元金融債務,将通過以下方式妥善安排清償:其一,賣出資産回籠資金約750億元;其二,出售資産帶走金融債務約500億元;其三,優先類金融債務展期或清償約352億元;其四,現金兌付約570億元金融債務;其五,以持有型物業等約220億元資産設立的信托受益權份額抵償;其六,剩余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華夏幸福承接,展期、降息,通過後續經營發展逐步清償。
但《債務重組計劃》披露後,華夏幸福償債進展遲緩,資本市場對公司償債方案亦提出諸多疑問。華夏幸福表示,在省市政府及專班的指導下,公司及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積極溝通和推動金融機構債權人對《債務重組計劃》反饋意見,認真解答回復各類問題。
第一,關于公司債券的償付方式方面。
華夏幸福表示,對于15華夏05、16華夏01、16華夏02、16華夏04、16華夏05、16華夏06、16華夏債、18華夏01、18華夏02、18華夏03、18華夏04、18華夏06、18華夏07、19華夏01共14只公司債券,将采取如下方式償付:
(一)現金償付+信托受益權份額抵償+展期清償的方式進行綜合償付
1、現金償付,即“兌”償付方式:華夏幸福通過出售資産回籠資金,現金償付比例約為30%-40%。
2、信托受益權份額抵償,即“抵”清償方式:華夏幸福以持有型物業資産設立信托計劃並以信托受益權份額償付部分債務,償付比例約為10%-20%。信托計劃期限初定為8年;在信托計劃到期前,由受益人大會根據實際情況決議是否對信托計劃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過3年。
3、剩余40%-60%的部分由華夏幸福展期償付,即“接”清償方式: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8年期滿,如公司債券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展期屆滿後,根據企業後續經營情況,可協商直接清償或繼續展期。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2.5%,利随本清。(二)拟出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承接,即“置換帶”清償條件:可選擇拟出售公司有條件承接其債權,具體承接條件由債權人與相關資産收購方及公司另行協商确定;
清償效果方面,華夏幸福表示,以“置換帶”方式清償的部分債權本金,不再适用第(一)項清償方式,剩余債權本金仍按第(一)項清償。
另外,最新公告中,華夏幸福對債務清償期限進行調整,置換後債務本金期限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5年期滿,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可協商繼續展期。如該金融債務本金原到期日晚于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3.85%。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