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甯縣自然資源局向冕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冕甯公司分别支付逾期繳納土地出讓金違約金5529.45萬元和6384.48萬元;判令冕甯公司分别支付分期付款應付利息419.6萬元和348.73萬元。
觀點地産網訊:12月3日,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下屬公司冕甯康旅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
此前,冕甯公司通過“招拍挂”競拍方式取得冕甯縣編号為“冕拍2018-2”和“冕拍2017-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後,冕甯縣自然資源局與冕甯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和7月10日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該兩宗地的土地出讓金分别為19,100萬元和17,230萬元,土地出讓金均已繳清。因對項目土地存在争議,引起違約金和利息的糾紛。
冕甯縣自然資源局向冕甯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冕甯公司分别支付逾期繳納土地出讓金違約金5529.45萬元和6384.48萬元;判令冕甯公司分别支付分期付款應付利息419.6萬元和348.73萬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冕甯縣人民法院已同意受理本案。(2021)川3433民初2111号案件涉案金額暫為5,949.05萬元,(2021)川3433民初2115号案件涉案金額暫為6,733.21萬元。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