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團表示,公司訂立擔保協議主要是為了确保福信集團将持續向公司境内貸款提供擔保。
觀點網訊:12月24日,大唐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将為最高13億元的貸款融資提供擔保。
據悉,于2021年12月16日,廈門鴻孚及廈門融銀與該銀行訂立融資協議,據此,該銀行同意分别向廈門鴻孚提供最高4億元及向廈門融銀提供最高9億元的貸款融資,為期一年。
後于2021年12月23日,大唐集團(作為擔保人)與該銀行簽訂擔保協議,據此,大唐集團同意以該銀行為受益人提供擔保,以擔保廈門鴻孚及廈門融銀于各自融資協議項下的還款責任。
同日,福信集團與大唐集團訂立反擔保協議,據此,福信集團将就大唐集團于擔保協議項下可能承擔的所有責任及義務提供反擔保。
鑒于上述大唐集團提供擔保,大唐集團與借款人訂立擔保服務協議,據此,各借款人須分别向大唐集團支付擔保費。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因廈門鴻孚及廈門融銀為福信集團的附屬公司,而福信集團為一間由大唐集團控股股東黃曦擁有51.03%權益的公司。因此,廈門鴻孚、廈門融銀及福信集團為大唐集團關連人士的聯繫人,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為大唐集團關連人士。
針對上述擔保,大唐集團表示,公司訂立擔保協議主要是為了确保福信集團将持續向公司境内貸款提供擔保。
大唐集團表示,由于近期房地産開發商難以獲得銀行融資,福信集團不定期為公司于一般及日常業務活動中獲得的境内貸款提供擔保。截至本公告日期,福信集團提供的有效擔保金額為29.5億元,乃按一般或更優商業條款進行,大唐集團無需以福信集團為受益人就其資産提供反擔保,亦無需支付任何擔保服務費。
但考慮到提供擔保,大唐集團将有權根據擔保服務協議向借款人收取擔保費,該擔保費由訂約方參考市場上可比交易的擔保費水平及獨立第三方報價後公平協定。因此,收取擔保費可為大唐集團帶來額外收入及增加現金流。
基于上述因素,大唐集團董事會認為各協議均按一般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並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