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細則厘清股東應以普通決議案批準委任公司核數師;及于其任期屆滿前任何時候以特别決議案批準罷免核數師。
觀點網訊:4月22日,珠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董事會建議修訂公司細則,並采納一套經修訂及重列的公司細則,以使公司細則符合最新法律法規要求。
新細細則就該公司在一個或多個地點舉行或以混合會議或電子會議形式舉行的股東大會程序,以及董事會及會議主席就有關會議的權力作出規定。
新細則規定所有股東有權在公司股東大會上發言;及在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
新細則厘清股東應以普通決議案批準委任公司核數師;及于其任期屆滿前任何時候以特别決議案批準罷免核數師。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