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董事會提出以公司未來實施利潤分配方案時确定的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币0.9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2.94億元。
觀點網訊:11月14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公告,根據《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香江控股2022年前三季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4億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母公司報表中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總計為10.78億元,資本公積余額為19.76億元,盈余公積余額為2.05億元。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為使股東分享公司發展的經營成果,根據公司目前的資金狀況,香江控股董事會提出以公司未來實施利潤分配方案時确定的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币0.9元(含稅),共計分配利潤2.94億元。本次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後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潤7.84億元,全部結轉以後年度分配。
另悉,截至2022年9月30日,香江控股貨币資金余額約為32.6億元。此外根據股東承諾内容,公司實際現金流出将進一步減少,對公司流動性不會産生重大不利影響,對公司每股收益、現金流情況及生産經營等不會産生重大不利影響,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和長期發展。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