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控股已經撤回了仲裁申請,與仲裁相關的案卷已經結案。公司無需向上置控股支付任何賠償和超額對價損害。
觀點網訊:11月21日,中國新城鎮發展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根據上置控股提交的仲裁通知書,其聲稱公司未将争議金額退還,並在向第三方出售剝離資産時故意将不合理的對價分配給某些剝離資産,從而違反溢價條款,上置控股因此要求采取補救措施,包括要求公司支付賠償和超額對價損害賠償。
公告表示,公司最近已收到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信函,告知公司上置控股已經撤回了仲裁申請,與仲裁相關的案卷已經結案。公司無需向上置控股支付任何賠償和超額對價損害。
此前上置控股作為申請人對中國新城鎮提起了仲裁,仲裁訴求與資産剝離事宜相關。剝離資産事項有關中國新城鎮與上置控股簽署的剝離資産主協議以及後續一繫列剝離備忘錄。上置控股稱,除其他事項外,其根據資産剝離主協議超付公司,並要求中國新城鎮向其賠償390,188,860元或有待評估的金額,以及利息、訟費等。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