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借款由位于台州物業的578處持作出售的已竣工物業作抵押。
觀點網訊:12月2日,新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有關本集團借款訴訟程序的更新。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根據上海金融法院于此前作出的民事調解程序裁決,新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新明、溫商時代(各自均為新明中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新明中國公司執行董事陳承守,以及新明中國前附屬公司重慶新明均須就重慶新明物業項目償還欠付中國華融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華融資–1–産」)金額合共約人民币4.42億元(重慶借款)。
重慶借款由位于台州物業的578處持作出售的已竣工物業作抵押。根據華融資産的申請,網上拍賣勒令于12月5日舉行。位于台州物業的578處持作出售的已竣工物業總底價約為人民币9954萬元。倘前述物業将予出售,台州物業的拍賣所得款項預計将用于償還新明中國結欠華融資産的借款。
截至本公告日期,台州物業尚未進行拍賣。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