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津投資本債務到期前,天房發展董事會将積極督促其合理籌劃資金安排,通過其自身運營積累、融資、處置流動性資産等方式保證擔保債務的本息兌付,保障不觸發擔保責任。
觀點網訊:1月18日,天津市房地産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監管工作函的回復。
2022年12月14日,天房發展公告稱,拟為控股股東天津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3.5億元,期限為三年,金額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71.43%,津投資本以保證方式提供反擔保。
上交所請天房發展說明,在自身經營面臨較大壓力 的情況下,仍為控股股東提供大額擔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
天房發展回應,公司向控股股東提供擔保,是本着互惠互利原則,通過互保起到增信的作用,增強了整體融資能力,旨在以後期間繼續利用控股股東的整體信用水平進一步優化提升公司自身的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至2022年9月末,天房發展歸母淨資産規模較小,貨币資金余額低于短期有息負債余額,存在一定的償債壓力。但是,截止2022年9月末,公司流動資産合計148.92億元,總資産為169.27億元,本次公司拟為控股股東提供的擔保金額為3.5億元占公司資産比例較小。
本次擔保期限為3年,期限較長,短期内不會觸發天房發展承擔擔保責任的風險。當津投資本債務到期前,天房發展董事會将積極督促其合理籌劃資金安排,通過其自身運營積累、融資、處置流動性資産等方式保證擔保債務的本息兌付,保障不觸發上市公司擔保責任,維護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
天房發展認為本次擔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