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專項計劃發行總額不超過26.40億元。平安證券應當自本無異議函出具之日起12個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請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無異議函自動失效。
觀點網訊:2月24日,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資産支持專項計劃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無異議函的公告。
據悉,近日,上海建工下屬子公司上海建工房産有限公司收到平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轉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平安證券“平安證券-上海建工安置房資産支持專項計劃”符合深交所挂牌條件的無異議函》(深證函[2023]109号)。
其中,主要内容如下:一、深交所對“平安證券-上海建工安置房資産支持專項計劃”《平安證券-上海建工安置房資産支持專項計劃說明書》《平安證券-上海建工安置房資産支持專項計劃基礎資産轉讓協議》等法律文件符合深交所挂牌要求無異議。
二、專項計劃發行總額不超過26.40億元。平安證券應當自本無異議函出具之日起12個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挂牌申請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無異議函自動失效。
三、平安證券應當在專項計劃完成發行後5個工作日内向深交所報告發行情況,並按照深交所相關規定及時辦理挂牌轉讓手續。
上海建工表示,公司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無異議函的要求,辦理發行的相關事宜。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