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現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屬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證據,相關買賣股票行為對本次分拆不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觀點網訊:3月17日,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重組上市事宜相關内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觀點新媒體獲悉,中國交建拟分拆所屬子公司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組上市。
根據相關規定,中國交建對本次分拆相關人員在中國交建首次披露本次分拆前6個月至經中國交建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國交建關于分拆所屬子公司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組上市的預案》披露前一日止(2021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28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或“核查期間”)在二級市場買賣中國交建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核查。
公告表示,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及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簽署的自查報告及承諾、訪談記錄等文件,中國交建自查後認為:
基于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範圍及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自查情況,並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報告及相關說明與承諾真實、準确、完整的前提下,未發現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核查期間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行為屬于内幕交易的直接證據,相關買賣股票行為對本次分拆不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