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施穎茵女士已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3年4月4日起生效。
觀點網訊:4月4日,鷹君集團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稱,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據悉,鷹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施穎茵女士已獲委任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23年4月4日起生效。施穎茵有權收取每年22萬港元董事袍金。
資料顯示,施穎茵54歲,現為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及匯豐控股有限公司總經理(均于香港上市)。施女士曾于2015年至2021年期間出任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區行政總裁。彼現為香港金融發展局董事會成員及人力資源小組召集人、恒生商學書院校董會主席、何梁何利基金信託委員會委員、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基建及市場發展委員會委員、香港公益金董事,籌募委員會聯席主席及執行委員會委員、香港恒生大學校董會主席、香港銀行學會副會長、财資市場公會議會成員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委員。
值得注意的是,緊随施穎茵于2023年4月4日起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後,董事會包括15名董事,其中5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因此,公司已符合上市規則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須占董事會成員人數至少三分之一的要求。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