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開發信息技術繫統”主要類别所得款項淨額的“于2022年11月30日已動用金額”存在無意的文書錯誤,應由1890萬港元更正為970萬港元。
觀點網訊:4月10日,卓越商企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就變更全球發售所得款項用途的發布澄清公告。
該公司此前披露,有關“開發信息技術繫統”主要類别所得款項淨額的“于2022年11月30日已動用金額”存在無意的文書錯誤,應由1890萬港元更正為970萬港元。
及該公司于計算“本集團在管物業的設施升級”主要類别所得款項淨額的“于2022年11月30日已動用金額”時,無意使用了根據相關協議的合約總額,而非實際支付的金額,該數字應由8290萬港元更正為1650萬港元。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