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發集團于馬鞍山、南京、丹陽3市銷售金額最多,分别為3.21億元、2.28億元及2.01億元,總銷售額占比依次是14.7%、10.4%、9.2%。
觀點網訊:4月20日,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發布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合同銷售表現。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期内,明發集團實現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人民币22億元,較2022年同期(約人民币16億元)上升約36.4%;總銷售面積32.97萬平方米,平均單價6,638元/平方米。
其中,明發集團于馬鞍山、南京、丹陽3市銷售金額最多,分别為3.21億元、2.28億元及2.01億元,總銷售額占比依次是14.7%、10.4%、9.2%。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