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報告期内,弘陽服務已向弘陽地産支付歷史可退還保證金總額2.01億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1.88億元仍未償還;截至本公告日期,其中1.54億元仍未償還。
觀點網訊:6月7日,弘陽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宣布,與弘陽地産簽訂了補充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根據該協議,弘陽服務成員公司應分别向弘陽地産集團成員公司支付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及新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下的銷售代理服務可退還保證金。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于報告期内,弘陽服務已向弘陽地産支付歷史可退還保證金總額2.01億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1.88億元仍未償還;截至本公告日期,其中1.54億元仍未償還。
由于一個或多個歷史可退還保證金的适用的比例已超過5%但低于25%,故支付歷史可退還保證金構成弘陽服務的須予披露交易及持續關連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及第14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閱、公告、通函及獨立股東批準規定。
由于弘陽服務在支付歷史可退還保證金前未遵守上述适用要求,因此該等支付違反了上市規則第14章及第14A章。
弘陽服務表示,董事會希望澄清,上述違反上市規則是由于無意疏忽所致。該公司對上述無意違反上市規則表示遺憾,並重申其認為繼續遵守上市規則和其他适用的監管要求是極其重要的。
公告指出,弘陽服務同意根據業務情況向弘陽地産集團支付可退還保證金,並簽訂補充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因為該集團可以獲得提供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的獨家及唯一銷售權,保證未來可以持續提供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将有利于确保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提高整體盈利能力。
同時補充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明确約定了可退還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因此,該公司相信可退還保證金的相關的可回收性風險屬集團可控範圍。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