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順安集團拟提供現金2000萬美元,以供福晟國際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認購股份占公司經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擴大後已發行股本的90%。
觀點網訊:7月16日,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香港高等法院下令于于落實重組生效日期(2023年7月17日)後駁回清盤呈請。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5月13日,福晟國際發布公告稱,順安集團将重組福晟國際。據悉,順安集團拟提供現金2000萬美元,以供福晟國際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認購股份占公司經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擴大後已發行股本的90%。上述重組完成後,順安集團将成為福晟國際控股股東。
6月19日,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針對該公司提出清盤呈請的最新狀況。福晟國際于2022年6月17日收悉,香港高等法院于2022年6月9日頒布其将呈請押後兩個月的判決,以騰出時間讓該公司落實建議重組及可能開始實行建議重組。
另據該公司6月21日披露的通函文件顯示,其就呈請申請押後清盤聆訊後,經過多次聆訊後,于2023年4月14日的聆訊上,香港高等法院下令将呈請的聆訊押後至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九時三十分(百慕達時間)。倘香港法院于2023年6月26日的聆訊批準計劃及相關決議案于2023年7月13日舉行的股東特别大會上獲通過,本公司将于2023年7月14日的聆訊上向百慕達最高法院申請于生效日期撤銷聆訊。于生效日期後,百慕達最高法院将通過進一步命令,确認百慕達最高法院記錄呈請根據其于2023年7月14日的聆訊作出的命令獲撤銷的日期。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