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函所載須先達成方可進行股本重組的所有條件(包括股東于股東特别大會上通過有關批準股本重組的特别決議案)已獲達成,故股本重組已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生效。
觀點網訊:7月18日,福晟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公告稱,通函所載須先達成方可進行股本重組的所有條件(包括股東于股東特别大會上通過有關批準股本重組的特别決議案)已獲達成,故股本重組已于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生效。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福晟國際于2023年6月23日向股東寄發通函,内容包括有關(i)股本重組;(ii)更改每手買賣單位;(iii)認購事項;(iv)特别授權;(v)清洗豁免;(vi)計劃;(vii)集團重組詳情;(vi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函件;(ix)獨立财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函件;及(x)召開股東特别大會通告。
如通函所示,訂約方于2023年6月20日訂立第四份補充協議,據此,訂約方将最後完成日期進一步由2023年8月31日延長至2023年10月31日。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