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建議修訂其現有組織章程細則,以(其中包括)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三所載的核心股東保障標準;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若幹規定及開曼群島适用法例;及作出其他雜項及内務修訂,以更新或澄清現有章程細則條文。
觀點網訊:8月9日,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采納新章程細則公告。
公告稱,公司建議修訂其現有組織章程細則,以(其中包括)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附錄三所載的核心股東保障標準;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若幹規定及開曼群島适用法例;及作出其他雜項及内務修訂,以更新或澄清現有章程細則條文。
董事會建議采納經修訂後的新章程細則,将合並所有建議修訂並取代及摒除現有章程細則。上述采納須待公司股東在應屆股東周年大會上以特别決議案方式提呈批準後,方可作實。
審校:鐘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