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房屋租賃合同一及房屋租賃合同二确認的使用權資産的未經審核價值分别約為5610萬元及約為1900萬元。
觀點網訊:10月11日,漢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杭州港澤(作為承租人)分别與杭州濱江房屋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濱江房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出租人)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其中,房屋租賃合同一,租賃物業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秋濤北路79号物業107、201室,租賃面積6,780.46平方米,交付日為2023年10月10月12日,作商業用途,租期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43年10月1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為期19年6個月,應付租金合共為1.28億元(含稅)。
房屋租賃合同二,租賃物業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鳳起東路55号物業之101室一部分,租賃面積2,179.48平方米,交付日為2023年10月10月12日,作商業用途,租期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43年10月11日止(包括首尾兩日),為期19年6個月,應付租金合共為4344萬元(含稅)。
根據房屋租賃合同一及房屋租賃合同二确認的使用權資産的未經審核價值分别約為5610萬元及約為1900萬元。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