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回購期限12個月,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1500萬元(含),不超過2000 萬元(含)。
觀點網訊:11月2日,新大正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布股份回購進展情況,截至10月31日,公司尚未實施回購,後續将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此前10月27日, 新大正宣布,董事長、實控人之一李茂順向公司發函,提議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繫統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行的部分普通股股票,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1500萬元(含),不超過2000 萬元(含)。
據提議内容,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回購期限12個月。
審校:劉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