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所采納的主要建議包括:推出新的“簡化轉闆機制”,讓合資格GEM發行人轉往主闆時無須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或刊發達到“招股章程標準”的上市文件、為大量從事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增設GEM上市的新“市值/收益/研發測試”、将GEM發行人控股股東的上市後禁售期縮短至12個月以及取消強制季度匯報規定,並劃一GEM及主闆發行人的其他持續責任。
觀點網訊:12月15日,香港聯交所就有關GEM上市改革的咨詢文件刊發咨詢總結。
其中所采納的主要建議包括:推出新的“簡化轉闆機制”,讓合資格GEM發行人轉往主闆時無須委任保薦人進行盡職審查或刊發達到“招股章程標準”的上市文件、為大量從事研發活動的高增長企業增設GEM上市的新“市值/收益/研發測試”、将GEM發行人控股股東的上市後禁售期縮短至12個月以及取消強制季度匯報規定,並劃一GEM及主闆發行人的其他持續責任。
香港聯交所指出,接獲58份來自廣泛界别的非重復回應意見,咨詢文件内的所有建議均獲大多數回應人士支持。香港聯交所将按咨詢總結所述稍作修訂及理清後實施所有建議。為實施此次GEM上市改革的《GEM上市規則》及《主闆上市規則》修訂将于2024年1月1日(星期一)生效。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潔镟表示,港交所非常期待在明年落實相關改革。相信這次改革将大大提升GEM對尋求上市的中小企的吸引力。此外,在持續上市規定方面的調整将有助減低現時GEM發行人的合規成本,並同時維持市場質素及對投資者的保障。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