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和解協議的其他内容仍存在争議,法官要求各方提交進一步證據和法理總結,並決定于2024年2月5日(以實際開庭時間為準)再次開庭聆訊,審理和解協議其他内容的履行。
觀點網訊:12月15日,廣東世荣兆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重大訴訟進展暨強制執行和解協議的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世荣兆業就股東、原董事長梁家荣侵犯公司權利的行為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特奧縣高等法院提起訴訟,訴請依法追回梁家荣違背忠實、勤勉義務,背信損害公司利益取得的不當得利並要求其對公司的損失予以賠償,訴訟標的約28億元人民币。
2023年5月17日,在受理法院的主持下,公司與梁家荣、梁家荣之子梁玮浩簽署了和解協議,梁家荣承諾給付公司:1)100萬元港币;2)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全球範圍内若幹不動産;3)目前由其所持有的20.15%的世荣兆業股份及其父梁社增持有的53.57%世荣兆業股份中的2.94%,合計占公司總股本23.09%的股份。梁家荣如履行上述給付,公司同意與梁家荣、梁玮浩達成和解。同時,受理法院已就上述和解協議發布了法庭令。
鑒于梁家荣承諾給付給公司的股份因環境公益訴訟的執行處于凍結狀态,並将被拍賣,公司已向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該項執行異議已于2023年8月3日進行了聽證,目前尚未收到聽證裁決。
鑒于和解協議至今未有實質履行,已經超過上述履行期限,受理法院于近日召開了聆訊,要求雙方推動和解協議的履行。
法庭在聽取了公司和各方被告對于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民事訴訟法644.6條如何強制執行和解協議的陳述後,對和解協議中的部分内容,做出以下判決:
被告梁家荣将立即向原告轉讓梁家荣持有的對廣東世荣兆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63億股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權益(總計約占流通股的20.15%),以及無論是在2023年5月17日之前或之後産生或附加的所有分紅、利益和其他權利、特權,證券法相關法律法規限制的除外。從本判決生效之日(2023年12月12日)起,被告梁家荣的所有股權及相關權益歸屬于原告廣東世荣兆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告豁免被告梁家荣需要(向原告)支付的100萬港币。
受理法院已就上述判決簽發了法庭令。
鑒于和解協議的其他内容仍存在争議,法官要求各方提交進一步證據和法理總結,並決定于2024年2月5日(以實際開庭時間為準)再次開庭聆訊,審理和解協議其他内容的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世荣兆業其他未達到披露標準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涉及的總金額約為453.03萬元(本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0.10%;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