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興業國際公告,透過其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PineIsle及希慎透過其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MarinerBay,向合營公司A(由PineIsle間接擁有40%及由MarinerBay間接擁有60%)提供總額為22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向合營公司B提供另一筆總額為15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與合營公司B,作為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C,以提供額外一筆總額為20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
觀點網訊:1月4日,香港興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發布為合營開發項目提供财務資助的公告。
香港興業國際公告,于2022年4月19日,該公司透過其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PineIsle及希慎透過其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MarinerBay,與合營公司A(由PineIsle間接擁有40%及由MarinerBay間接擁有60%)簽訂貸款協議A以向合營公司A提供總額為22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主要用于向根據合營項目開發的住宅單位的買家提供按揭貸款。根據貸款協議,由PineIsle将承擔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8億港元,相當于貸款融資金額的40%。
于2022年5月26日,PineIsle和MarinerBay與合營公司B簽訂貸款協議B,以向合營公司B提供另一筆總額為15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合營公司B為開發合營項目的項目公司,亦由PineIsle間接擁有40%及MarinerBay間接擁有60%。根據貸款協議B,由PineIsle将承擔的貸款金額上限為6億港元,相當于貸款融資總額的40%。
于2023年12月12日,PineIsle及MarinerBay,作為貸款人,與合營公司B,作為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C,以提供額外一筆總額為20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以供合營公司B用于償還部份銀行融資項下授予合營公司B的未償還貸款金額以及一般營運資金。根據貸款協議C,由PineIsle(因而由本公司間接)承擔的貸款金額上限為8億港元。
據披露,該合營項目為住宅發展項目,由該集團及希慎共同開發及分别擁有40%及60%權益。合營項目已于2023年3月竣工並獲發合約完成證明書。于2017年5月26日,合營公司B與一銀行銀團訂立融資協議,以提供總額達50億港元的銀行融資,用于已繳地價最多50%的再融資,並為與合營項目相關的建築成本和相關專業費用的融資或再融資。于貸款協議C的日期,銀行融資項下提取的未償還金額連同應計利息約為25.8億港元。銀行融資由本公司及希慎按彼等于合營公司B的權益比例各自提供擔保。
此前2023年12月27日,該公司披露公告稱,銀行融資根據一份日期為2023年12月27日的新融資協議進行再融資,根據該協議,香港一個銀行銀團向合營公司B提供本金總額為25億港元的新融資貸款,為銀行融資的未償還金額進行再融資,以及為MarinerBay及PineIsle就合營項目向合營公司B授予的貸款融資進行部份再融資。新融資由本公司及希慎按彼等于合營公司B的權益比例各自提供擔保。
此外,香港興業國際董事會決定,貸款C确定為不計息,貸款C所得的13.19億港元款項已用于償還部份銀行融資,而貸款C所得款項中上限為6.81億港元将用作一般營運資金。于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新融資經已提取且銀行融資已悉數償還,而有關銀行融資的擔保亦已解除。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