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稱,根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同銷售記錄,集團實現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人民币58億元,較2022年同期(約人民币77億元)減少約24.7%。
觀點網訊:1月18日,明發集團(國際)有限公司發布自願性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合同銷售表現。
觀點新媒體獲悉,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稱,根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同銷售記錄,集團實現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人民币58億元,較2022年同期(約人民币77億元)減少約24.7%。
公司還公布了各地的銷售數據,其中安徽馬鞍山以銷售面積14.17萬平方米,銷售金額10.58億元的成績占公司總銷售的18.4%,位居第一。其後是遼甯沈陽以4.75億元位居第二,江蘇南京以4.08億元居第三。
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