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對人福醫藥股東武漢當代科技予以監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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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17:24

  • 上交所明确,你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務必高度重視相關違規事項,建立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專項管理制度,明确相關主體股票交易的報告、申報和監督程序,提醒其嚴格遵守持股變動相關規則。

    觀點網訊:1月31日,上交所已對人福醫藥集團股份公司的控股股東,武漢當代科技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監管警示措施。

    關于對人福醫藥集團股份公司控股股東武漢當代科技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當事人:

    武漢當代科技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福醫藥集團股份公司控股股東。

    經查明,截至2022年3月28日,武漢當代科技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代科技)持有485,126,309股人福醫藥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9.71%。2022年3月29日至2023年7月4日期間,當代科技所持股份累計被動減少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2.36%。2024年1月15日,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當代科技出具的告知函,當代科技所持的3.66%公司股份于2023年11月被司法拍賣,相關股票已于2024年1月完成過戶登記。截至2024年1月12日,當代科技所持股份比例累計減少6.01%。同日,當代科技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根據公司公告,當代科技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執行裁定書》,但其遲至2024年1月15日才通知公司並予公告。

    綜上,控股股東當代科技所持股份被司法拍賣,所持股份累計變動超過5%,但其未及時通知公司並履行權益變動披露義務,損害了投資者知情權。其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3條、第3.4.1條、第3.4.2條等有關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我部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人福醫藥集團股份公司控股股東武漢當代科技産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董監高人員)務必高度重視相關違規事項,建立股東所持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的專項管理制度,明确相關主體股票交易的報告、申報和監督程序,提醒其嚴格遵守持股變動相關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應當引以為戒,在從事證券交易等活動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本所業務規則及所作出的公開承諾,誠實守信,自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年1月31日

    審校:勞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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