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案情指出,樂視網因在2007年至2016年間連續财務造假、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以及2016年的欺詐發行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處以2.4億余元的罰款。
觀點網訊:2月2日,天眼查顯示,樂視網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一則恢復執行信息,涉及金額為2.4億余元。
據悉,該案件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行政非訴執行有關,執行法院為北京金融法院。
具體案情指出,樂視網因在2007年至2016年間連續财務造假、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以及2016年的欺詐發行行為,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處以2.4億余元的罰款。
案件流程顯示,該案于2022年6月首次執行。同年10月,樂視網及其法定代表人劉延峰因未履行相關義務而被限制高消費。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