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決定書,富力地産時任董事長李思廉、總經理張力、财務負責人朱玲及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胡傑,因未能勤勉盡責,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一同被公開譴責。
觀點網訊:2月21日,富力地産收到上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
公告顯示,廣州富力地産及相關責任人因未能按時披露2022年中期報告,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予以公開譴責。
紀律處分決定書指出,富力地産于2022年9月30日才完成披露,違反了相關法規。
根據決定書,富力地産時任董事長李思廉、總經理張力、财務負責人朱玲及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胡傑,因未能勤勉盡責,對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一同被公開譴責。
富力地産表示,已高度重視該決定書,並将以此為鑒,嚴格遵循債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以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審校:徐耀輝